1.
依鑑價報告所載及據指界時據地政人員稱:381-2地號,位在備內幹56號(路燈編號222521)前方山坡地,門牌號碼保安街2段45巷93號鐵皮屋數棟 座落其上,現為名園卡拉OK使用,部分土地有墳墓座落,部分為雜木林。
2.
本件拍賣標的為土地,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其使用土地之權源不 明,拍定人應自行處理有無合法占用之法律關係,請投標人注意。倘該地 號土地上建物所有人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規定之地上權人、
3.
依鑑價報告所載及據指界時據地政人員稱: 一1地號土地,為雜木林。
4.
據鑑價報告所載:389地號土地、390地號土地、391地號土地,位於電線桿 保安幹30支20分16西北側約70公尺處未臨路土地,部分有墳墓座落,部分 為雜木林。
5.
拍賣標的之確切位置不易以文字完整敘明,實際坐落地點以地政機關之地 籍圖所載為準,投標人應於投標前自行前往現場察看,以決定是否投標, 請投標人注意。
7.
本件不動產分甲、乙、丙標依序拍賣。?如甲標拍定價款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 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乙、丙標即不予拍定;縱為拍定,於 核算後,亦得撤銷,投標人不得異議。?若甲標拍定價款不足清償前述債權時,則就乙標為拍賣,依此類推。 ?於拍定後,尚須相當時間核算有無超額拍賣、應否撤銷拍定,請投標人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