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民國110年9月7日現場調查時,據債務人在場陳稱,四樓及頂樓增建(即2895建號)部分自己居住使用,無出租、出借他人使用,經檢視,182建號之餐廳天花板油漆剝落;2895建號為 磚造屋,僅有1房及廁所,外部布置有三個水塔及晾曬衣服,債務人稱僅供自己晾曬衣服, 與182建號內部不相通,有獨立出入口,無門牌號碼,現場沒看到獨立電錶。惟現在實際情 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162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稱為研究院路2段35巷3號及5號之前半部遮雨棚下方之土地及前述3 號建物樓梯部分通道。據台北市都市發展局110年12月6日函覆162地號土地為63使字第0050 號使用執照(62建(港)字第0010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
4.
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