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988建號建物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民國108年10 月29日現場查封時,總幹事在場表示2988建號建物係停車位,債務人有5個機械車位(編號:B3-
4.
50號),除50號停車位外,均無出 租等語。債權人於同年月30日陳報50號停車位出租第三人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 人自行查明注意。
8.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償 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定拍。
9.
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全部塗銷。 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 條之1 第3 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10.
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23日特別減價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