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94建號建物據到場員警稱現由共有人林健順居住使用中,1樓建物(含鐵皮部分)與謄本 所示面積大致相符,另其後側有增建1樓及2樓,其內部均與1194建號建物相通,另建物之左 側及後側均有獨立出入口(其內部均與主建物相通)),又其後側有3樓之增建,因具有構 造及使用上獨立性,故後側增建3樓不在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2.
532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上有門牌號碼北宜路2段167巷4弄18號之建物坐落,因本 件僅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皆不點交,本件拍賣標的應一併為移轉登記,故 僅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建物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建物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如有多數建物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建物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3.
3427建號建物占用鄰地530地號面積第一層17.13平方公尺,第二層22.63平方公尺;占用532 地號面積第一層1.4平方公尺,第二層0.17平方公尺,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 隊列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及水平增建違章建築,依法拍照建檔列管處理,拍定人應自行負擔 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4.
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 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 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