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322地號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係被門牌號碼新北市新店區 寶元路1段50巷7號建物全部占用,上開房屋座落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應 由拍定人自行釐清,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 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3.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 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 11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