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422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興隆路3段304巷32號建物 後方,其上為雜木林,土地使用分區為師專用地(公共設施用地),惟最 新使用分區情形、開發及相關之限制,應由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請應買人注意。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 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 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4.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50,000元。
5.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 他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