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標的231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無增建或漏水等情事;本件係拍賣建物所 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注意。
2.
拍賣標的790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其位於門牌號碼為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232 巷
3.
13號建物後側,被建物所包覆,與標的792地號土地相鄰,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 住宅區。
4.
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 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8月15日北市消調字第1113025682號函覆, 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8月18日北市都建使字第 1116045422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 111年8月19日北市警文二分刑字第1113007671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另債權人 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 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5.
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 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