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 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 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六、本標係集合社區住宅,土地之其他共有人並無優先購買權,其公共設施、基地、道路等不 點交。
6.
債務人經通知未表意見,惟據債權人陳稱拍賣之不動產(建物部份)係由債務人自用,現無人居住,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點交之,請應買 人注意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