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民國106年10月18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96地 號為空地,無建物」。896地號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惟現在實際情形及 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如 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又首都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係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使用,租期自民國107年1月1 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債權人陳報期滿後另定租約,租期自112年1月1 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故拍定後該占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 人注意!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無抵押權設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