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2荒5183

屏東縣牡丹鄉高士段28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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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5/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3/6/13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1
保證金:
10.1
總坪數:
2,415.9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2,415.9 坪
總現值:
78.1 萬
拍後增值:
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蔡佳諭
蔡佳諭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8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28地號,面積 2,390 m2,持分 1/2,8.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95地號,面積 13,080 m2,持分 1/3,2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3.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98-1地號,面積 16,257 m2,持分 1/12,8.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4.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731地號,面積 3,230 m2,持分 1/3,7.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3/5/2,總底價 78萬,保證金 15.6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2拍,2023/5/23,總底價 62.5萬,保證金 12.5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件拍賣標的
2.
98-
3.
731地號現均為雜草林木叢生,且依照航照圖 顯示,皆無路可通。
4.
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請應 買人注意。
5.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其中28地號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trial
6.
98-
7.
731地號均係屬「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 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 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 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8.
本件拍賣土地其中28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 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 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 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 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六、trial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 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 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 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 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 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 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 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10.
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 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4)
1.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28地號
2,390 m2 × (1/2) × 110 元 - 8.4 萬元
= 4.7萬元
2.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95地號
13,080 m2 × (1/3) × 93 元 - 26 萬元
= 14.5萬元
3.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98-1地號
16,257 m2 × (1/12) × 93 元 - 8.1 萬元
= 4.5萬元
4.
屏東縣 牡丹鄉 高士段 731地號
3,230 m2 × (1/3) × 110 元 - 7.6 萬元
= 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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