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迅23369

臺南市新化區洋子段1163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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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9/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3/10/24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1
保證金:
7.7
總坪數:
18.1
坪單價:
2.1萬/坪
持分地坪:
18.1 坪
總現值:
81.6 萬
拍後增值:
4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交通用地
吳宜旋
吳宜旋
法拍專員
經紀業:百家亞太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僑路27-1號8樓-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新化區 洋子段 1163地號,面積 105 m2,持分 1/3,23.4 萬
(鄉村區 交通用地)
2.
臺南市 新化區 洋子段 1166地號,面積 10 m2,持分 1/3,3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3.
臺南市 新化區 洋子段 1372地號,面積 65 m2,持分 1/3,11.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5)
1拍,2023/6/20,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2.9萬/坪,流標
2拍,2023/7/25,總底價 46.8萬,保證金 9.4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3拍,2023/8/15,總底價 42.3萬,保證金 8.5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應買,2023/8/17~2023/11/16,總底價 42.3萬,保證金 8.5萬,坪單價 2.3萬/坪,停拍
停拍,2023/8/31,停拍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部分道路、部分位於他人建物前雨遮棚 內之土地,編號2土地為柏油道路,編號3土地上有墳墓坐落、部分可能有他人 建物跨建(需測量)。據前案(110司執第44964號)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作為 道路使用,編號2土地可能部分為道路、部分為鐵皮圈圍之建地,編號3土地現 況為楊氏祖先墓園之一部分。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地上物均不在 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 有法律關係,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他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 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他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 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其餘部分。
3.
據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函稱:拍賣之土地係屬69年新化農地重劃區土地,依 內政部77年2月22日台內地字第571084號函釋,為69年農地重劃條例公布施 行前已辦竣農地重劃地區,無該條例第36條規定,其工程費及差額地價未 繳清者不得移轉之適用。六、本件係參酌前案(110司執第44964號)鑑價報告及土地公告現值核定第一次 拍賣底價。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 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新化區 洋子段 1163地號
105 m2 × (1/3) × 13,600 元 - 23.4 萬元
= 24.2萬元
2.
臺南市 新化區 洋子段 1166地號
10 m2 × (1/3) × 13,600 元 - 3 萬元
= 1.5萬元
3.
臺南市 新化區 洋子段 1372地號
65 m2 × (1/3) × 13,600 元 - 11.7 萬元
= 17.8萬元
鄰近待拍
2023/10/12
2拍 不點交
4.3 坪 / 27.2 萬
2023/10/12
特拍 不點交
12.4 坪 / 35.9 萬
2023/10/17
特拍 不點交
32.9 坪 / 105.3 萬
2023/10/17
3拍 不點交
2.7 坪 / 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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