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勇22821一

高雄市大社區大安段209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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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3/12/20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3.6
保證金:
16.8
總坪數:
16.4
坪單價:
5.1萬/坪
持分地坪:
16.4 坪
總現值:
140 萬
拍後增值:
5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社區 大安段 209地號,面積 7 m2,持分 1/4,2.9 萬
(道路用地 )
2.
高雄市 大社區 大安段 209-1地號,面積 210 m2,持分 1/4,80.7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3/8/23,總底價 145萬,保證金 29萬,坪單價 8.8萬/坪,流標
2拍,2023/9/20,總底價 116萬,保證金 23.2萬,坪單價 7.1萬/坪,流標
3拍,2023/10/18,總底價 92.8萬,保證金 18.6萬,坪單價 5.7萬/坪,流標
應買,2023/10/26~2024/1/25,總底價 92.8萬,保證金 18.6萬,坪單價 5.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如備註。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標標的土地於民國90年7月13日假扣押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結果,209地號土地為既成道路,債權人代理人稱系爭土地為債務人所有,現為既 成之道路。本院復於民國112年5月8日再執行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09-1地號土地為道路,209地號土地為三角形空地,另依債權人代理人表 示209地號土地現由共有人使用中,209-1地號土地為供大眾使用之道路; 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標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各該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 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 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 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 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4.
209-1地號土地現況為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社區 大安段 209地號
7 m2 × (1/4) × 25,800 元 - 2.9 萬元
= 1.6萬元
2.
高雄市 大社區 大安段 209-1地號
210 m2 × (1/4) × 25,800 元 - 80.7 萬元
= 5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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