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267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位於新北市新店區銀河路 編號北宜幹73二枝27二分佑分4號電線桿東南方約40公尺處之雜木林。本件 係拍賣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 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2.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屬土地法規定之「林地」, 按土地法第17條規定不得移轉於外國人,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 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 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 得異議。債務人亦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