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2儉14496丁

新北市瑞芳區(魚桀)魚坑段大寮小段83-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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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3/12/1 ~ 2024/02/2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1
保證金:
4.3
總坪數:
75.3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75.3 坪
總現值:
20.4 萬
拍後增值:
-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丘時安
丘時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瑞芳區 (魚桀)魚坑段大寮小段 83-1地號,面積 2,866 m2,持分 25/288,21.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3/9/27,總底價 29.1萬,保證金 5.9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3/10/25,總底價 24.8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3/11/22,總底價 21.1萬,保證金 4.3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院於民國112年7月13日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至現場履勘。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略稱:「系爭83-1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 北市瑞芳區大寮路63巷2-1號房屋東北方約235米處,為雜木林且無路可 達。」等語。
2.
依據民國112年4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trial山坡地保育 區之農牧用地。土地未臨路,無鄰近之學校或市場,大眾運輸條件差,土 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貢寮區內寮71號房屋東南方約240公尺處,為雜木林 且無路可達。」等語。
3.
本件丁標係拍賣83-1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 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土地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之,惟主張有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 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 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原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4.
共有耕地辦理單獨所有者,應先取得共有人之協議或法 院確定判決,其分割之宗數不可超過共有人之人數。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執行標的屬耕地,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取 得許可者,不在此限。得承受耕地之私法人應買時應提出許可之證明文 件。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瑞芳區 (魚桀)魚坑段大寮小段 83-1地號
2,866 m2 × (25/288) × 820 元 - 21.1 萬元
= -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3/12/6
特拍 點交
7,773.6 坪 / 2,369.9 萬
2023/12/12
3拍 不點交
1,949.7 坪 / 555 萬
2023/12/20
1拍 不點交
1,702.9 坪 / 1,472.2 萬
2024/1/2
1拍 不點交
497 坪 / 8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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