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3屏金職未160一

屏東縣屏東市林內段524-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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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8/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8/26 ~ 2024/11/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
保證金:
0.8
總坪數:
0.9
坪單價:
4.2萬/坪
持分地坪:
0.9 坪
總現值:
5.7 萬
拍後增值:
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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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屏東市 林內段 524-1地號,面積 6 m2,持分 1/12,0.6 萬
(道路用地 )
2.
屏東縣 屏東市 林內段 592地號,面積 29 m2,持分 1/12,3.1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4)
1拍,2024/6/12,總底價 5.7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6.5萬/坪,流標
2拍,2024/7/3,總底價 4.6萬,保證金 1萬,坪單價 5.2萬/坪,流標
3拍,2024/7/24,總底價 3.7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3拍,2024/8/21,總底價 3.7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標別現為巷道使用,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萬柒仟肆佰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須就得主張優先承買之標的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部分拍賣之標的行使之。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
4.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係變更屏東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暨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81‧05‧
5.
道路用地,又符合都市計畫法規定為依法得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6.
土地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俟有關稅費繳清完納完畢後再行繕狀」,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未繳清差價前不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9.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屏東市 林內段 524-1地號
6 m2 × (1/12) × 19,647 元 - 0.6 萬元
= 0.3萬元
2.
屏東縣 屏東市 林內段 592地號
29 m2 × (1/12) × 19,647 元 - 3.1 萬元
= 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10/1 ~ 2024/12/31
應買 點交
110.3 坪 / 1,037.5 萬
2024/10/1 ~ 2024/12/31
應買 不點交
5.9 坪 / 89.6 萬
2024/10/1
3拍 不點交
65 坪 / 1,132.8 萬
2024/10/2
3拍 部分點交
76.7 坪 / 1,740.8 萬
2024/10/2
2拍 不點交
5 坪 / 80 萬
2024/10/2
2拍 不點交
6.5 坪 / 32 萬
2024/10/23
2拍 不點交
37.8 坪 / 16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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