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法院 113孝1154

花蓮縣秀林鄉玻士岸段44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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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1/6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5
保證金:
15
總坪數:
21.9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21.9 坪
總現值:
35.4 萬
拍後增值:
-3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謝文能
謝文能
法拍專員
經紀業:啟德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大肚區文昌路二段376巷18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花蓮縣 秀林鄉 玻士岸段 443地號,面積 361.4 m2,持分 1/5,75 萬
法院筆錄 (6)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其上有門牌號碼秀林鄉富世村富世180號房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上開建物占用土地使用權源不明,並未一併查封拍賣,買受人應自理其 權利義務之法律關係。又依空照圖觀之,該地並未面臨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於核定拍賣條件時,據花蓮縣秀林鄉公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 使用分區記載為「住宅區(新秀(新城-秀林地區)都市計劃,105年11月發布)」,後續拍賣程序進行中,如有異動,拍定人不得執此為由,向本院聲請撤銷拍定。
5.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9.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若土地共有人兼為建物所有權人者,則優 先於僅有土地共有人身分者優先承買。六、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富世180號房屋),若係符合租地建屋之法律規定,並能提 出證明者,就本件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花蓮縣 秀林鄉 玻士岸段 443地號
361.4 m2 × (1/5) × 4,900 元 - 75 萬元
= -39.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10/30
1拍 不點交
43 坪 / 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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