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1清32290二

基隆市七堵區自強段17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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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2/18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6
保證金:
4.8
總坪數:
13.4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13.4 坪
總現值:
19.5 萬
拍後增值:
-4.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基隆市 七堵區 自強段 17地號,面積 532.2 m2,持分 1/12,23.6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10/30,總底價 32.5萬,保證金 6.5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2拍,2024/11/20,總底價 27.7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民國112年3月13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7 地號土地其上有門牌基隆市七堵區自強路141號建物及141-1號建物占用。」。 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 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 查明注意。
2.
上開地上物非在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該占用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之。 六、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權, 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其順位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 權,且亦優先於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規定之優先承買權。
4.
無抵押權設定登記。
土地增值 (1)
1.
基隆市 七堵區 自強段 17地號
532.2 m2 × (1/12) × 4,400 元 - 23.6 萬元
= -4.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12/3
3拍 點交
0 坪 / 244.7 萬
2024/12/3
特拍 點交
23.7 坪 / 220.4 萬
2024/12/3
特拍 不點交
7.9 坪 / 107.1 萬
2024/12/4
特拍 不點交
2,309.5 坪 / 1,013.3 萬
2024/12/10
2拍 點交
24.6 坪 / 443 萬
2024/12/10
1拍 點交
29.5 坪 / 390 萬
2024/12/11
特拍 點交
26.4 坪 / 209.1 萬
2024/12/17
1拍 點交
8.3 坪 / 160 萬
2024/12/18
3拍 不點交
11.6 坪 / 8.4 萬
2024/12/18
3拍 點交
12.8 坪 / 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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