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載: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280─2地號土地上有數棟建物坐落,部分道路及水井一口。債權人之代理人具狀陳報,土地上之地上建物、水井不予執行。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勢平坦,地形大致為長方形,面臨籐湖巷及私設巷道,道路寬度皆約3公尺。現況目前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另有水井、菜圃及便道。
3.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作物、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未一併估價拍賣,拍定後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5.
不動產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六、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