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敲門無人回應,執行人員會同員警、鎖匠以玻璃鋁門 抬出軌道方式開啟大門入內,債權人代理人稱增建部分請求一併查封測量。嗣債權人陳報建物 為共有人使用。依鑑價報告所載,建物屋齡30年,住宅使用,室內無電梯。
2.
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使用現況,本件不動產係拍賣 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
4.
增建部分即暫編239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請 求增減價金,亦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請求辦理保存登記,並應自行負擔依法拆除之風險。 六、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5.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 應自行查明。
6.
依謄本所示拍賣標的尚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此部分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