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3年4月25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查封土地現場有債務人南榮育樂 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所設鐵門,經債權人於執行前聯繫債務人公司開啟大門 入內,且履勘路徑已由債務人公司先行雇工除草後方得進入。地政人員指稱: 查封之頭屋鄉明德段211地號土地等相連,其中250地號土地上有建築中(已停 工)之旅館;
2.
1124地號土地上有54建號建物,54建號建物分為E、F部 分,其中E部分坐落於1124地號土地,1樓放置桌、椅、獨木舟、冰箱,地下室 有淹水,均為閒置狀態;F部分坐落於1096地號土地,1樓放置桌、椅,與地下 室均為閒置狀態。
8.
253-1地號土地整體現況主要為雜草、雜木 林及部分空地、部分坐落j未完工之建物,其中230地號土地中間隔著235-1地號 土地為公有土地;306地號土地現況主要為公眾通行道路使用。其餘1066地號等 土地整體現況主要為雜草、雜木林及部分空地、部分坐落土地公廟、部分坐落 建物,其中54建號建物E棟坐落於1124地號土地上、F棟坐落於1096地號土地 上,又其中1080地號土地等10筆土地無直接臨路,須經他人土地出入。
26.
1173地號土地無路可達,依航照圖顯視為 雜木林;
29.
306地號土地臨路,為雜木林;250地號土地其上坐落一未建造完畢之RC鋼筋水泥造2層樓(含1樓及地下室)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其餘 部分為雜木林;252地號土地部分為柏油路,其上有一大鐵製大門,其餘部分為 雜木林;
31.
1127地號土地部分為柏油路,其餘為雜木 林。
33.
第三人昌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具 狀稱:66建號未辦保存登記但已足避風雨之「明德水庫四季會館」建物(查地 下一層,總面積4635.37平方公尺,坐落於250地號土地)為該公司出資興建 (建造執照號碼為苗栗縣政府86栗建管屋字第095號),且經最高法院106年台 上字第2894號民事確定裁定及臺灣高等法院103建上字第98號民事確定判決具體 認定此建物為該公司所出資興建,而為合法所有權人。相關坐落權源及法律關 係,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36.
249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坐 落。 六、依本件
37.
1124地號土地登記謄本地上建物建號欄記載:共1棟。請應買 人查明、注意。
38.
依拍賣土地其他登記事項欄記載:(權狀註記事項)明德段54建號之建築 基地地號:明德段
45.
1082地號土地編為道路用地;11 21地號土地編為部分保護區,部分水庫專用區;211地號土地編為部分保護區, 部分非都市土地;
59.
1094 地號土地編為農業區。均請應買人注意相關使用規定,危險自行負擔。
60.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坐落之建物、地上物等,占有使用情形不明,又本件 拍賣土地上建物、地上物坐落基地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其餘土地如無第三人占 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均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