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院 113天16501

新北市新莊區自強段70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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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2/26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7.8
保證金:
22
總坪數:
1.3
坪單價:
81.9萬/坪
持分地坪:
1.3 坪
總現值:
81.9 萬
拍後增值:
-2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新莊區 自強段 701地號,面積 195.9 m2,持分 1/45,107.8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3)
2.
本件標的位於新莊區復興路一段105巷5號、7號間,目前為巷道,因係拍賣應有 部分,查無分管契約,亦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標的係72莊使字第1021號使用執照(71莊建字第0128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有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3年4月2日新北工建字第1130538880號函可 稽。按95年6月30日營署建管字第0952910416號函及建築法第11條規定,如 屬應留設法定空地,非依規定不得分割、移轉,並不得重複使用。本件標 的土地使用移轉有無限制拍賣請逕洽主管機關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 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本件為區分建 築物之基地分離出賣,如有區分建築物其專有部分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 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 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但須以能提出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新莊區 自強段 701地號
195.9 m2 × (1/45) × 188,062 元 - 107.8 萬元
= -25.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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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4
特拍 部分點交
20.8 坪 / 1,228.8 萬
2024/12/11
2拍 不點交
3.3 坪 / 120 萬
2024/12/11
特拍 不點交
0.6 坪 / 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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