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拍賣之471建號建物無人居住使用,留有部分家具及雜物,471建號建物拍定 後點交。223-2地號土地部分空地,另有社區大樓鐵皮垃圾小屋坐落,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 且地上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569地號 土地及541建號建物分別為公寓用地及公共設施,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7.
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223-2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用地;569地號土地為都市 計畫商業區用地。六、本件拍賣之土地建物謄本登載有欠繳書狀費之情形,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8.
債務人積欠大樓管理費用之多寡及拍賣不動產是否確實附有停車位及其實際位置與債務人使用權之有無,因欠缺公示資料,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 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