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3北金職九142甲

新北市深坑區阿柔坑段炮子崙小段167-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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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 ~ 2025/04/2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4.1
保證金:
18.9
總坪數:
129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129 坪
總現值:
35.8 萬
拍後增值:
-5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深坑區 阿柔坑段炮子崙小段 167-7地號,面積 2,274 m2,持分 3/16,94.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4,總底價 147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2拍,2024/12/25,總底價 117.6萬,保證金 23.6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3拍,2025/1/15,總底價 94.1萬,保證金 18.9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拍賣標的167─7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位於新北市路燈編號540075號燈桿西南方2‧35公里處無路可達之雜木林。
2.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167─1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屬土地法規定之「林地」,依土地法第17條規定不得移轉於外國人,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4.
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仍以重測後之面積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5.
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如上所載,惟仍依主管機關公告發佈實施之計畫為準。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其有無使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
6.
上開不動產1宗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玖拾肆萬壹仟元,如有二人以上表示願意買受者,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8.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深坑區 阿柔坑段炮子崙小段 167-7地號
2,274 m2 × (3/16) × 840 元 - 94.1 萬元
= -58.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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