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東78658

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134巷54弄7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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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2/11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118.8
保證金:
23.8
總坪數:
11.6
坪單價:
10.2萬/坪
持分地坪:
7 坪
公告建坪:
11.6 坪
總現值:
93.3 萬
拍後增值:
1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11.6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1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中興段 609地號,面積 69.7 m2,持分 1/3,82.8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134巷54弄7號,建號 239,持分 1/3,14.4 萬
一層:47.55合計:47.55 (住家用、磚造、1層)
2.
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134巷54弄7號,建號 1367,持分 1/3,21.6 萬
一層:5.85二層:61.79合計:67.64
拍賣紀錄 (2)
1拍,2024/12/24,總底價 165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14.2萬/坪,流標
2拍,2025/1/14,總底價 148.5萬,保證金 29.7萬,坪單價 12.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建物現由債務人與家人居住,房屋有部分滲水,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 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 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部份不得拒 絕購買或承受。六、拍賣之建物,其中有增建部份,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 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 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 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 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永康區 中興段 609地號
69.7 m2 × (1/3) × 40,200 元 - 82.8 萬元
= 1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2/11
1拍 點交
87.1 坪 / 1,6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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