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人21743一

苗栗縣南庄鄉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1155地號

3拍 點交 得標 20.3萬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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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3
保證金:
4.1
總坪數:
45.4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45.4 坪
總現值:
9.2 萬
拍後增值:
-1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 1155地號,面積 560 m2,持分 1/18,3.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 1156地號,面積 1,670 m2,持分 1/18,10.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3.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 1154地號,面積 470 m2,持分 1/18,5.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10,總底價 31.5萬,保證金 6.3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2拍,2025/5/8,總底價 25.2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院於113年10月18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
2.
1156地 號,上有一建物佔用(門牌:東河村東河149號),其餘為雜林,惟仍應以實測 為準。
3.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 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4.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5.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6.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7.
優先承買權:
8.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 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 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 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9.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10.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應 買人必須具備原住民身分,並請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請應買 人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3)
1.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 1155地號
560 m2 × (1/18) × 300 元 - 3.9 萬元
= -3萬元
2.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 1156地號
1,670 m2 × (1/18) × 300 元 - 10.9 萬元
= -8.1萬元
3.
苗栗縣 南庄鄉 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 1154地號
470 m2 × (1/18) × 2,100 元 - 5.5 萬元
= 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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