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丙63701

彰化縣福興鄉文昌段166地號

2拍 不點交 停拍 聲請撤回
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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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3.6
保證金:
70.7
總坪數:
553.3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553.3 坪
總現值:
310.9 萬
拍後增值:
-42.7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福興鄉 文昌段 166地號,面積 2,324 m2,持分 1829/2324,353.6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7,總底價 442萬,保證金 88.4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停拍,2025/5/27,停拍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查封時為休耕農田。惟土地小部分範圍是否為鄰 地建物占用,須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鑑界始能確定,及其他標的之相關 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 尚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之外觀,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4.
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土地為重劃區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 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 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且本項優先權優先於前項土地共有人,惟主張本項優先承買權時,應提出現耕證明及符合規定之證明文件始能准許。如就優先承買權 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5.
土地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6.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 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福興鄉 文昌段 166地號
2,324 m2 × (1829/2324) × 1,700 元 - 353.6 萬元
= -42.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部分點交
756.3 坪 / 1,200 萬
2025/6/26
1拍 不點交
1,167.5 坪 / 4,010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28.6 坪 / 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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