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聖55320丁

新竹縣竹東鎮明星段687-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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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6.8
保證金:
51.4
總坪數:
20.8
坪單價:
12.3萬/坪
持分地坪:
20.8 坪
總現值:
88.2 萬
拍後增值:
-168.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甲種工業區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明星段 687-1地號,面積 68.9 m2,持分 1/1,256.8 萬
(甲種工業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14,總底價 321萬,保證金 64.2萬,坪單價 15.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假扣押查封後,本案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土地部分作道路使 用,部分遭一棟未辦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鐵皮廠房跨地界占用。前述鐵皮廠房位於盛虹科技園區內,鄰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4段372號房屋。經詢園區管理員 稱前述鐵皮廠房現作倉庫使用,使用人不知為何公司。經本院發函通知債權 人、債務人陳報建物所有人及使用關係,債務人於收受該函後並未回覆,債權 人則稱經其向盛虹科技園區管理公司盛竹建設有限公司承辦人詢問,稱前述鐵 皮廠房起造人即為債務人,廠房現無人承租使用。前述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 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 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3.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明星段 687-1地號
68.9 m2 × (1/1) × 12,800 元 - 256.8 萬元
= -168.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2拍 不點交
43.4 坪 / 267.2 萬
2025/6/18
2拍 點交
9.4 坪 / 116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4.6 坪 / 2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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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3.8 坪 / 33.3 萬
2025/6/19
3拍 不點交
4.4 坪 / 12.8 萬
2025/6/19
3拍 不點交
1.8 坪 / 5.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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