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3富50273一

新北市汐止區十三分段227-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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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1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
保證金:
10
總坪數:
40.6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40.6 坪
總現值:
29.6 萬
拍後增值:
-2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十三分段 227-4地號,面積 645 m2,持分 10/48,5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24,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1.2萬/坪,停拍
停拍,2025/4/20,停拍
法院筆錄 (5)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3年7月1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27-4地號土地位於532415號電桿東北方約65公尺處,為無路可達之雜木林。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 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2.
本件不動產分2標分別拍賣:1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3.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 予定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 標之順序。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 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5.
1標不動產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十三分段 227-4地號
645 m2 × (10/48) × 2,200 元 - 50 萬元
= -2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2
1拍 部分點交
17.4 坪 / 1,542 萬
2025/12/3
2拍 不點交
22.8 坪 / 29.6 萬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38.5 坪 / 29 萬
2025/12/24
1拍 不點交
24.3 坪 / 18 萬
2025/12/8
2拍 不點交
2,430 坪 / 1,420 萬
2025/12/3
3拍 不點交
116.2 坪 / 135.7 萬
2025/12/3
3拍 不點交
16.3 坪 / 19.2 萬
2025/12/11
2拍 不點交
51.9 坪 / 88 萬
2025/12/11
2拍 不點交
443.6 坪 / 74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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