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及測量筆錄、假扣押筆錄記載:756─32地號土地為119建號建物及其增建之所在基地,119建號建物為門牌號碼為南投市育樂路114巷58號之二層樓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建物一棟,經檢視有增建(後編定為119─1建號)。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標的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事。本件拍定後點交。
2.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內住宅區。
3.
拍賣之119─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其中2‧8平方公尺占用鄰地,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4.
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者,縱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亦不得點交,請買受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