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正24604

高雄市阿蓮區港後92之7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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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9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625
保證金:
125
總坪數:
68.9
坪單價:
9.1萬/坪
持分地坪:
23.3 坪
公告建坪:
68.9 坪
總現值:
65.5 萬
拍後增值:
-334.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61.2 坪
附建坪:
7.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陳賢政
陳賢政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賢政
地 址: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6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阿蓮區 崙港段 721地號,面積 329.2 m2,持分 234/1000,400 萬
建物 (2)
1.
高雄市阿蓮區港後92之7號,建號 161,持分 1/1,175 萬
一層:30.52二層:44.65三層:44.65屋頂突出物:9.94騎樓:14.13合計:143.89 陽台9.42,平台4.71 (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阿蓮區同上門牌建物未辦保存登記部分,建號 215,持分 1/1,50 萬
一層:5.97二層:5.97三層:4.36四層:42.03合計:58.33 陽台3.62,雨遮7.85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7月16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其母親陳O稱標的物係債務人與其家屬 自住,並稱無海砂屋、輻射屋、火災、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本件僅就建物 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如行 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 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215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 標人注意。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1.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阿蓮區 崙港段 721地號
329.2 m2 × (234/1000) × 8,500 元 - 400 萬元
= -33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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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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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4.9 坪 / 24 萬
2025/12/10
2拍 不點交
16.5 坪 / 2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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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8.9 坪 / 3,3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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