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分別標價,分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7.
本件拍賣標的未設定他項權利。六、本件拍賣土地部分空地,部分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大台中五金百貨及好傢在家居生活館)坐落,建物非本次拍賣範圍,佔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應買人自理。
8.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9.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建物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10.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優先承買權,請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