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0助文776乙

新竹縣橫山鄉八十分段馬福小段323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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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5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6
保證金:
2.7
總坪數:
87.5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87.5 坪
總現值:
9 萬
拍後增值:
-4.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唐宸
唐宸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春法拍
地 址:新竹市中山路312巷1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竹縣 橫山鄉 八十分段馬福小段 323地號,面積 8,440 m2,持分 1/30,1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新竹縣 橫山鄉 八十分段馬福小段 324-1地號,面積 233 m2,持分 1/30,0.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6)
1拍,2023/5/24,總底價 21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0.2萬/坪,停拍
停拍,2023/5/19,停拍
1拍,2023/11/29,總底價 21萬,保證金 4.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4/1/10,總底價 16.8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15.1萬,保證金 3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2~2024/6/21,總底價 15.1萬,保證金 3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院民國110年9月1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債權人代理人導往至現 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均無路可達,依空照圖顯示為雜林,實際位置 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2.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應買人應自行確定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 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等情事,拍定後若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 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
4.
本件不動產trial權。
5.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本件不動產係合併拍賣,又為使共有 物使用關係簡化,如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本標其餘拍賣標的一 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 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 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或承受人均不得異議。六、應買資格:本件324-1地號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 私法 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須當場提出證 明文 件),不得應買(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 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6.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代轉(03-6586123轉分機
7.
或洽訴訟 輔導科(轉分機
8.
土地增值 (2)
1.
新竹縣 橫山鄉 八十分段馬福小段 323地號
8,440 m2 × (1/30) × 310 元 - 13 萬元
= -4.2萬元
2.
新竹縣 橫山鄉 八十分段馬福小段 324-1地號
233 m2 × (1/30) × 310 元 - 0.7 萬元
= -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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