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威16670

桃園市觀音區忠富段214地號

應買 點交 停拍 聲請撤回
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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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9 ~ 2024/07/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9.1
保證金:
41.9
總坪數:
30.2
坪單價:
6.9萬/坪
持分地坪:
30.2 坪
總現值:
87 萬
拍後增值:
-12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觀音區 忠富段 214地號,面積 100 m2,持分 1/1,209.1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6)
1拍,2023/8/24,總底價 326.6萬,保證金 65.4萬,坪單價 10.8萬/坪,停拍
停拍,2023/8/23,停拍
1拍,2024/1/25,總底價 326.6萬,保證金 65.4萬,坪單價 10.8萬/坪,流標
2拍,2024/3/7,總底價 261.3萬,保證金 52.3萬,坪單價 8.6萬/坪,流標
3拍,2024/4/11,總底價 209.1萬,保證金 41.9萬,坪單價 6.9萬/坪,流標
停拍,2024/4/18,停拍
法院筆錄 (9)
1.
依查封筆錄記載,本件標的現部分為道路,部分為磚造平房之基地(門牌 號碼:桃園市觀音區學府路5號),該建物現為債務人宗親作為庫房使用, 無人居住。上開建物非在本件執行標的之範圍,請應買人於投標前自行至 實地查明現況。
2.
本件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其上是否有建物、或有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 物座落,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結果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於 應買前應自行前往查看。拍定後不得以有無建物或其他占用之物為由,聲 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如有上開建物及工作物或其他座落於土地上之 物,均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4.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91,000元,如有多數人表示應買時,以應買之意思表示最先到達法院者為優先,如不能證明先後次序時,抽籤定之。
5.
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已達足以遮風避雨之程度,如符合租地建屋之要件,其有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優先承買權。如建 物所有權人提出合法證明文件並主張優先承買權,而拍定人對建物所有權 人之優先承買權存有爭執,應由拍定人提起確認優先承買權不存在訴訟。
6.
本件標的上登載有觀音區忠富段575建號,且領有83年觀鄉建使照字第92號 使用執照在案。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 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7.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 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本院業將查詢所得之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之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 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 事而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取 得上限制之情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 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9.
網路公告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 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觀音區 忠富段 214地號
100 m2 × (1/1) × 8,700 元 - 209.1 萬元
= -12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不點交
114.1 坪 / 335.5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620 坪 / 486.9 萬
2024/5/9
特拍 不點交
54.9 坪 / 13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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