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助才1855

高雄市田寮區南安老段168-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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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2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4
保證金:
28.8
總坪數:
429.2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429.2 坪
總現值:
42.6 萬
拍後增值:
-10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田寮區 南安老段 168-1地號,面積 441 m2,持分 1/8,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高雄市 田寮區 南安老段 768地號,面積 3,637 m2,持分 3/8,13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3/9/6,總底價 180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3/10/18,總底價 144萬,保證金 28.8萬,坪單價 0.3萬/坪,停拍
停拍,2023/10/2,停拍
法院筆錄 (6)
1.
如備註欄所示。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2年7月14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 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編號1土地為竹林、雜木;編號2 土地為普唵橋下之中坑排水、竹林、雜木。又據鑑價報告所載,2筆土地位 於田寮區大安路西側,近鄰社團法人高雄市田寮區山城農村發展協進會(田 寮國小),現況為雜木林,編號2土地部分作為現有巷道(大安路)使用,惟 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 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 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 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 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 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 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 人注意。
4.
本件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 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三 十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 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如投標人或承受人係屬該條例所 稱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 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 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田寮區 南安老段 168-1地號
441 m2 × (1/8) × 300 元 - 8 萬元
= -6.3萬元
2.
高雄市 田寮區 南安老段 768地號
3,637 m2 × (3/8) × 300 元 - 136 萬元
= -9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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