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庚10024二

彰化縣大城鄉建山段1113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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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6
保證金:
9.1
總坪數:
156.2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56.2 坪
總現值:
53.8 萬
拍後增值:
8.2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大城鄉 建山段 1113地號,面積 742 m2,持分 1/6,11.3 萬
2.
彰化縣 大城鄉 建山段 1114地號,面積 2,266 m2,持分 1/6,33.3 萬
3.
彰化縣 大城鄉 建山段 1115地號,面積 91 m2,持分 1/6,1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3/9/26,總底價 89萬,保證金 17.8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3/10/31,總底價 71.2萬,保證金 14.2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3拍,2023/12/5,總底價 57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應買,2023/12/11~2024/3/10,總底價 57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0.4萬/坪,停拍
停拍,2024/3/7,停拍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
2.
1114地號土地坐落建物數棟、1114地號土地部分為雜草空地並 放置多部疑似廢棄車輛、1115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 共有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建物未在拍賣之內,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 行查證。
3.
1114地號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1115地號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交通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4.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餘仍歸拍定人買受。另
5.
1114地號土地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 所有權人對毗連之耕地亦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位權利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其優先順序分別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毗連耕地現耕所有權人、土地共有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 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請一併提出:1.鄉公所出具之農業 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2.村里長出具之土地所有權人自任耕作證明書、 3.現耕農地照片。優先承買權經行使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以嗣後有優 先承買權承買而未能全部得標為由,向本院請求撤銷拍定。
6.
依標序逐筆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稅 捐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 銷。債務人得指定其應拍定不動產之部分,如未予指定,則由本院逕行指 定。
7.
1114地號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 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大城鄉 建山段 1113地號
742 m2 × (1/6) × 890 元 - 11.3 萬元
= -0.3萬元
2.
彰化縣 大城鄉 建山段 1114地號
2,266 m2 × (1/6) × 1,025 元 - 33.3 萬元
= 5.4萬元
3.
彰化縣 大城鄉 建山段 1115地號
91 m2 × (1/6) × 2,700 元 - 1 萬元
= 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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