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2人453丙

苗栗縣通霄鎮北梅段313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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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0.1
保證金:
38.1
總坪數:
790.4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790.4 坪
總現值:
182.9 萬
拍後增值:
-7.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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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北梅段 313地號,面積 10,452 m2,持分 1/4,190.1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3/10/19,總底價 330萬,保證金 6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3/11/23,總底價 264萬,保證金 52.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3/12/21,總底價 211.2萬,保證金 42.3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應買,2024/1/3~2024/4/2,總底價 211.2萬,保證金 42.2萬,坪單價 0.3萬/坪,停拍
停拍,2024/3/19,停拍
法院筆錄 (12)
1.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2.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4.
本院於97年11月17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265地號現為雜木、雜草、部分為道路、空地、上有鐵皮雞舍及鐵皮土造屋及種 植柑橘、柚子。假扣押債權人羅先生當場稱:265地號上之建物為共有人共 有,但由我出錢翻修,目前由我使用中。
5.
本院於112年2月13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313地 號部分雜草雜樹、部分道路、部分雞寮、部分建物坐落(門牌平元里平元 33號)。
6.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 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7.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8.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9.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10.
優先承買權:
11.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12.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六、本件標的物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分別標價,各標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通霄鎮 北梅段 313地號
10,452 m2 × (1/4) × 700 元 - 190.1 萬元
= -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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