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春35181

彰化縣大城鄉美豐段1278地號

應買 部分點交 待拍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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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10 ~ 2024/04/0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
保證金:
25.6
總坪數:
471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471 坪
總現值:
143.2 萬
拍後增值:
15.2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大城鄉 美豐段 1278地號,面積 1,557 m2,持分 1/1,12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1/7,總底價 200萬,保證金 40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3/12/5,總底價 160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4/1/9,總底價 128萬,保證金 25.6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現為空地、可看出剛整地,尚未種植作物,據債權 人陳報為債務人使用,另其上有墳墓占用,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 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除墳墓占用部分外其餘部分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 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2.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3.
土地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鄰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有優先購買權(優買順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4.
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 同條例第33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 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 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 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 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大城鄉 美豐段 1278地號
1,557 m2 × (1/1) × 920 元 - 128 萬元
= 15.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30
3拍 部分點交
614.7 坪 / 15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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