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2年8月17日查封,地政人員指稱三姓段113-2地號土地為一棟無門牌石棉瓦建 物雨遮下方空地、上堆放許多廢棄家電、紙箱等。以上等情,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僅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有無分管約定不明,其土地與地上物間 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分第1至5標,分別標價、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拍定,於核發權利移 轉證書前本院亦得撤銷。
3.
依鑑估報告所載,本標次土地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因土地使用分區將 隨主管機關公告而異動,是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主管機關查證,並以最 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