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查封物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按上開各標順序拍 賣,如其中一宗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宗雖達底價,亦不為 拍定,縱已拍定亦可撤銷拍定。六、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格文件。
6.
本件公告應買時間為113年1月19日8時30分。
7.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10.
本件查封物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按上開各標順序拍 賣,如其中一宗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宗雖達底價,亦不為 拍定,縱已拍定亦可撤銷拍定。六、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11.
本標南澳二段247地號土地係門牌中正路10巷17號基地座落及屋前、屋側、屋後空地。
12.
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格文件。
13.
上開建物使用南澳二段247地號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其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規定則有優先承買權。其中建物之所有權人對於土地主張優先承買時,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
14.
本件公告應買時間為113年1月19日8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