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2己35001

屏東縣新園鄉瓦?村四環路89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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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5 ~ 2024/04/04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149.6
保證金:
30
總坪數:
22.1
坪單價:
6.8萬/坪
持分地坪:
35.7 坪
公告建坪:
22.1 坪
總現值:
35.4 萬
拍後增值:
-9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22.1 坪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新園鄉 新利段 440地號,面積 2,448 m2,持分 3/128,61.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屏東縣 新園鄉 新利段 441地號,面積 2,592 m2,持分 3/128,64.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新園鄉瓦?村四環路89號,建號 暫303,持分 50000/100000,23.7 萬
第一層:73.2第二層:73.2合計:146.4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1/16,總底價 233.5萬,保證金 46.7萬,坪單價 10.5萬/坪,流標
2拍,2023/12/7,總底價 186.8萬,保證金 37.4萬,坪單價 8.4萬/坪,流標
3拍,2023/12/28,總底價 149.6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6.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拍賣之土地、建物皆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
3.
441地號土地上有數棟建物坐落,據土地謄本所載,440地號上有一經登記之地上建物,另本件拍賣之暫330建號建物坐落440地號土地上,與相連另兩棟建物門牌相同,依債 務人指認為面對建物之最右棟,現為債務人自行使用,拍定後須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 應買人注意。
4.
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5.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六、本件拍賣之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6.
本件拍賣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及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 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全部標的 一同主張承買,若土地共有人及建物共有人均主張優先承買權,則本於土地法第104條土地 及建物所有權人合一之立法精神,建物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 權。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新園鄉 新利段 440地號
2,448 m2 × (3/128) × 3,000 元 - 61.2 萬元
= -44萬元
2.
屏東縣 新園鄉 新利段 441地號
2,592 m2 × (3/128) × 3,000 元 - 64.7 萬元
= -4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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