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2溫17894丙

苗栗縣銅鑼鄉老雞隆段170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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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7
保證金:
7.8
總坪數:
28.1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28.1 坪
總現值:
25.1 萬
拍後增值:
-1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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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銅鑼鄉 老雞隆段 170地號,面積 650 m2,持分 1/7,38.7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3/12/12,總底價 67萬,保證金 13.4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2拍,2024/1/9,總底價 53.6萬,保證金 10.8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3拍,2024/2/20,總底價 42.9萬,保證金 8.6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應買,2024/3/5~2024/6/4,總底價 42.9萬,保證金 8.6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民國112年8月18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170地號土地有一三合院右邊 之平房坐落(門牌號碼:銅鑼鄉興隆151號),現無人居住,僅能步行到達。
2.
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 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3.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承買之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5.
依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土地「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請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關事項。
6.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 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銅鑼鄉 老雞隆段 170地號
650 m2 × (1/7) × 2,700 元 - 38.7 萬元
= -1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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