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金拍 112竹金職方204

新竹縣尖石鄉田埔段12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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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3.1
保證金:
12.7
總坪數:
2,032.8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2,032.8 坪
總現值:
67.2 萬
拍後增值:
4.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no
no
法拍專員
經紀業:no
地 址:苗栗市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尖石鄉 田埔段 122地號,面積 6,720 m2,持分 1/1,63.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3/11/15,總底價 123萬,保證金 24.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3/12/6,總底價 98.4萬,保證金 19.7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3拍,2023/12/27,總底價 78.8萬,保證金 15.8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應買,2024/1/5~2024/4/4,總底價 78.8萬,保證金 15.8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無路可達,依航照圖顯示,現況為雜樹林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3.
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需具備原住民身分,投標時應將證明文件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許嗣後補正。
4.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尖石鄉 田埔段 122地號
6,720 m2 × (1/1) × 100 元 - 63.1 萬元
= 4.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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