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2彰金職土158

彰化縣彰化市鳳山段83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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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5 ~ 2024/04/0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5
保證金:
4.1
總坪數:
7.4
坪單價:
2.8萬/坪
持分地坪:
7.4 坪
總現值:
35.5 萬
拍後增值:
1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彰化縣 彰化市 鳳山段 838地號,面積 135 m2,持分 45/800,6.4 萬
2.
彰化縣 彰化市 鳳山段 868地號,面積 234.1 m2,持分 45/800,10.3 萬
3.
彰化縣 彰化市 鳳山段 934地號,面積 56.5 m2,持分 45/800,3.2 萬
4.
彰化縣 彰化市 鳳山段 944地號,面積 9.1 m2,持分 45/800,0.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1/15,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4.3萬/坪,流標
2拍,2023/12/6,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3拍,2023/12/27,總底價 20.5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38地號土地部分空地、部分鐵皮建物占用;868地號土地部分巷道、部分社區建物占用;934地號土地部分社區鐵皮雨遮占用、部分巷道、部分圍牆;944地號土地部分巷道、部分建物(門牌號碼彰南路二段79號)占用。
2.
坐落於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土地使用分區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5.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共有之全部土地一併買受,原拍定人對其餘無優先承買權之標的不得拒絕應買。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萬伍仟肆佰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4)
1.
彰化縣 彰化市 鳳山段 838地號
135 m2 × (45/800) × 14,500 元 - 6.4 萬元
= 4.6萬元
2.
彰化縣 彰化市 鳳山段 868地號
234.1 m2 × (45/800) × 14,500 元 - 10.3 萬元
= 8.8萬元
3.
彰化縣 彰化市 鳳山段 934地號
56.5 m2 × (45/800) × 14,500 元 - 3.2 萬元
= 1.4萬元
4.
彰化縣 彰化市 鳳山段 944地號
9.1 m2 × (45/800) × 14,500 元 - 0.6 萬元
= 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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