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界,查封土地上部分鐵皮屋坐落、部分雜物 占用、部分道路、部分果樹,高低落差大;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現為共有 人使用,無分管契約,僅就債務人持分土地執行。
2.
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不規則形,地勢平坦。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4.
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僅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5.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六、抵押權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