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育43423

高雄市內門區虎頭山段82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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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3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7.4
保證金:
11.5
總坪數:
561.6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561.6 坪
總現值:
66.8 萬
拍後增值:
9.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內門區 虎頭山段 822地號,面積 4 m2,持分 1/6,6.2 萬
2.
高雄市 內門區 虎頭山段 1107地號,面積 5,567.4 m2,持分 1/3,51.2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3/12/5,總底價 112萬,保證金 22.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4/1/16,總底價 89.6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4/3/5,總底價 71.7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應買,2024/3/8~2024/6/7,總底價 71.7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2年8月18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822地號上為雜樹林, 無路可通往;1107地號位於河邊,上為雜樹林,無路可通往。債權人代理人稱現無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 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 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 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 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 應自行負責。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內門區 虎頭山段 822地號
4 m2 × (1/6) × 370 元 - 6.2 萬元
= -6.2萬元
2.
高雄市 內門區 虎頭山段 1107地號
5,567.4 m2 × (1/3) × 360 元 - 51.2 萬元
= 1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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