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丙23970一

雲林縣大埤鄉埤頭段122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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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19 ~ 2024/04/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3
保證金:
9.1
總坪數:
178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78 坪
總現值:
53 萬
拍後增值:
7.7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埤頭段 1225地號,面積 2,354 m2,持分 1/4,45.3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1/29,總底價 70.7萬,保證金 14.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3/12/20,總底價 56.6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4/1/11,總底價 45.3萬,保證金 9.1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水稻田。,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 理,拍定後不點交。
2.
農地重劃區耕地拍賣: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 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抽 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本 院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 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惟毗連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僅限對直接 相毗連之耕地有優先承買權。
3.
本件土地係重劃土地,有無欠繳重劃費用(含工程受益費等)或差額地價 及欠繳金額,均應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買受人應繳納後方得辦理移轉登 記。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 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
無他項權利。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埤頭段 1225地號
2,354 m2 × (1/4) × 900 元 - 45.3 萬元
= 7.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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