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2丁45449

屏東縣里港鄉鐵店段112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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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17 ~ 2024/04/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7.2
保證金:
29.5
總坪數:
31.5
坪單價:
4.7萬/坪
持分地坪:
31.5 坪
總現值:
67.6 萬
拍後增值:
-7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里港鄉 鐵店段 1120地號,面積 101 m2,持分 1/2,70.4 萬
2.
屏東縣 里港鄉 鐵店段 1121地號,面積 107 m2,持分 1/2,76.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1/28,總底價 230萬,保證金 46萬,坪單價 7.3萬/坪,流標
2拍,2023/12/19,總底價 184萬,保證金 36.8萬,坪單價 5.8萬/坪,流標
3拍,2024/1/9,總底價 147.2萬,保證金 29.5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1121地號相連,其上有鐵皮搭建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為:忠孝路8號)。
3.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需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係屬里港都市計畫(62.3.
5.
(第二階段)之住宅區,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 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本件都市計 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以上資訊僅供投標人參 考,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最新狀況為何。
6.
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 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 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 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 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 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 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7.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里港鄉 鐵店段 1120地號
101 m2 × (1/2) × 6,500 元 - 70.4 萬元
= -37.6萬元
2.
屏東縣 里港鄉 鐵店段 1121地號
107 m2 × (1/2) × 6,500 元 - 76.8 萬元
= -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 ~ 2024/7/31
應買 不點交
117 坪 / 26.7 萬
2024/5/14
3拍 不點交
45.6 坪 / 51.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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