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戊1185一

雲林縣水林鄉東興段161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3.6
  • 57 點閱
  • 0 列管
  • 2024/3/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8 ~ 2024/06/0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6
保證金:
2.8
總坪數:
35.2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35.2 坪
總現值:
17.4 萬
拍後增值:
3.8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水林鄉 東興段 1616地號,面積 1,892.6 m2,持分 35/570,13.6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3/12/6,總底價 21.1萬,保證金 4.3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4/1/4,總底價 16.9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0.5萬/坪,停拍
停拍,2024/1/3,停拍
2拍,2024/2/1,總底價 16.9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 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假扣押查封時,拍賣標的上有磚造瓦頂平房一 棟;本案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上有磚造水泥頂平房及磚 造瓦頂平房建物多間,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之法律關係 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trial價。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trial上主張優先承 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5.
第426條之
6.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 無主動調查及通知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權之範圍有所 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水林鄉 東興段 1616地號
1,892.6 m2 × (35/570) × 1,500 元 - 13.6 萬元
= 3.8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19.7 坪 / 11.1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水林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