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育41897乙

彰化縣埤頭鄉崙子村太平路3之2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81.6
  • 341 點閱
  • 0 列管
  • 202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2/15 ~ 2024/05/14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281.6
保證金:
56.3
總坪數:
29
坪單價:
9.7萬/坪
持分地坪:
96.1 坪
公告建坪:
29 坪
總現值:
123.9 萬
拍後增值:
-12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增建坪:
29 坪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埤頭鄉 新崙子段 854地號,面積 1,271 m2,持分 1/4,249.6 萬
建物 (1)
1.
彰化縣埤頭鄉崙子村太平路3之2號,建號 124,持分 1/4,32 萬
地面層:383.41合計:383.41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1/30,總底價 440萬,保證金 88萬,坪單價 15.2萬/坪,流標
2拍,2023/12/28,總底價 352萬,保證金 70.4萬,坪單價 12.1萬/坪,流標
3拍,2024/2/1,總底價 281.6萬,保證金 56.3萬,坪單價 9.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54地號土地未臨路,部分為水稻農田,部分私設巷道,部分有三合院建物 坐落。又據第三人在場稱124建號建物由建物共有人及親屬居住使用,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854地 號土地由土地共有人占有使用。本件土地除124建號建物外,其餘土地上建物及地上物均非本件 拍賣範圍,使用土地法律關係及實際占用面積均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本件均係拍賣不 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標與其他標同次拍賣,依標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利息及其他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
3.
乙標不動產如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 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或 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讓由共有人一併承買時,共有人僅得就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 的仍歸拍定人或承受人買受。
4.
如本件乙標不動產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不能持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並承受相關風險。
5.
乙標854地號土地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埤頭鄉 新崙子段 854地號
1,271 m2 × (1/4) × 3,900 元 - 249.6 萬元
= -125.7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埤頭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