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2貴54294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23號3樓

應買 部分點交 待拍
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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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 2024/08/01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3,327
保證金:
666
總坪數:
45.7
坪單價:
72.8萬/坪
持分地坪:
14.3 坪
公告建坪:
45.7 坪
總現值:
1,309.7 萬
拍後增值:
-1,58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科技工業區(A區)
主建坪:
45.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7層
邱冠橙
邱冠橙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七盞燈(股)公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5號地下一層之2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內湖區 文德段五小段 253地號,面積 2,008.7 m2,持分 235/10000,2,894 萬
(科技工業區(A區) )
建物 (1)
1.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23號3樓,建號 588,持分 1/1,433 萬
三層:151.13合計:151.13 (鋼筋混凝土造7層樓房)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2/21,總底價 4,106萬,保證金 822萬,坪單價 89.8萬/坪,流標
2拍,2024/2/22,總底價 3,696萬,保證金 740萬,坪單價 80.8萬/坪,流標
3拍,2024/4/25,總底價 3,327萬,保證金 666萬,坪單價 72.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一588建號建物拍定後原則點交。 二民國112年5月2日現場查封時,大樓管理員稱不清楚債務人是否有停車位等語。債務人於112年5月12日向本院陳報,建物出租予維豐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租賃期限自112年1月10日至114 年1月9日止,每月租金為新臺幣75,000元及大樓管理費。建物有無配賦停車位不明。現在實 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請求撤銷拍定。三上開第二點所示之租賃關係業經本院以112年12月26日執行命令除去,故就588建號建物即門 牌號碼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23號3樓房屋部分,拍定後原則上點交,惟如上開執行命令 經異議而受廢棄、變更或撤銷確定時,則不點交。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2.
上開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3.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270,000元。
4.
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5.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六、依強制執行法第95條第1項公告應買。(113年5月2日至113年8月1日)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內湖區 文德段五小段 253地號
2,008.7 m2 × (235/10000) × 277,461 元 - 2,894 萬元
= -1,584.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1
1拍 點交
59.9 坪 / 542 萬
2024/5/22
3拍 不點交
1.4 坪 / 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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